山西省戒毒管理局成立于2009年,前身為山西省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,山西省戒毒管理局在省司法廳的領導下負責全省強制隔離戒毒工作,簡稱山西省戒毒局。現有十三個強制隔離戒毒所:山西省董村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山西省于鄉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山西省大辛莊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山西省新店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山西省下寨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山西省臨汾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山西省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山西省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山西省未教所、太原市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大同市強制隔離戒毒所、大同市落陣營強制隔離戒毒所、陽泉市強制隔離戒毒所。 ■ 主要職責: 一、在省司法廳的領導下,管理全省強制隔離戒毒工作,決策戒毒工作的重大事項。二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、規章,并監督實施。 三、審查和批準全省戒毒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,并組織實施。 四、負責全省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規劃布局。 五、負責管理和監督對戒毒人員的管理、教育、生活衛生、警戒等工作。 六、負責管理和指導強制隔離戒毒單位的生產、基建、財務、審計、裝備工作,監督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。 七、負責省直強制隔離戒毒單位領導班子、警察、職工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;指導市屬強制隔離戒毒單位領導班子、警察、職工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。 八、參與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。 九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。 |